审稿人须知

审稿须知

1.  您的审稿意见不会直接反馈给作者,会经过编辑部整理后再给作者。
2. 请您在收到本刊发送给您的稿件评审委托函(是一封电子邮件)后, 可进入本刊网站并在“审稿人登录区”登录. 您的用户名和密码可在评审委托函中找到. 当您在登录界面点击“提交”按钮后, 即可进入您的专有用户区. 登录后, 请更新您的个人信息, 包括通讯地址等.为了准确及时地给专家汇出审稿费,请专家在注册个人信息时,尽量详尽,诸如“通信地址”,“邮编”,“审稿领域”,e-mail等信息,必须填写。
 
3. 在您的用户区界面有2个区域, 即左侧的目录区和右侧的工作区. 您可以在“我的审稿”栏目中点击“待审稿件”进行稿件评审, 或点击“未审完稿件”评审您上次已审阅但未审完的稿件, 也可以点击“已审完稿件”查阅您已审完的稿件列表, 或点击“审理费管理”查阅您的审理费统计表. 此外, 您还可以在“个人信息设置”栏目中修改个人信息和登录密码, 但是不能修改您的用户名. 在“消息管理”栏目中, 点击“我的消息”可查阅编辑部发送给您的电子便条; 点击“发送消息”可向编辑部发送您的电子便条.
 
4. 本刊委托您审阅的稿件存放在“我的审稿”栏目中的“待审稿件”中. 在初次审阅一篇稿件时, 您在点击“待审稿件”后, 在工作界面的右侧区域可出现待审稿件列表. 该表将显示稿件的标题、编号、送审时间和希望审回时间等信息. 您可以点击某一稿件的标题打开或下载该稿件的电子版. 审稿前, 您可以点击“查看其它审稿意见”按钮来查看其他评审专家给出的评审意见(如果有的话). 如果您开始审稿, 则请先将稿件原文的电子版下载到您的计算机上. 具体审稿意见可事先写在一个DOC文件中. 审稿完成后, 请您重新登陆本刊网站, 在“待审稿件”列表中点击“填写审稿意见”按钮, 并按审稿单的提示信息逐项输入您事先已写在DOC文件中的审稿意见. 填写审稿意见前, 您可以在审稿单的上部核对稿件标题和编号等信息, 并查阅编辑部提供给您的审稿说明. 如果您对稿件进行了批注和修改, 可以点击“上传修改稿”按钮上传您的修改稿. 填好审稿单后, 请您务必点击“审稿结束”按钮. 否则, 此稿件仍将处于“未审完”状态. 如果您的确未填完审稿单, 则可“暂时保存, 下次继续审”按钮退出, 以备以后再填写.
 
5. 当您收到编辑部邮寄的审稿费后, 请您登录网站在审稿费管理中, 编辑记录收款日期!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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